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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突破10万元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挑战,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一中心四枢纽建设”,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态势显著,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持续稳步提高。
2021年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8万元,同比增长8.9%。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21万元,同比增长8.9%,迈入10万元新台阶。
分行业看,年平均工资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卫生和社会工作业18.65万元,采矿业14.13万元,金融业14.11万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91倍、1.44倍和1.44倍。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征缴、养老金调整、国家赔偿等诸多政策制定的基础数据,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
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
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数据发布 / Data released